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启用<电信网码号资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2015]147号)统一要求,我局决定将原省内电信网号码使用批复文件和原《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统一调整为《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从2015年12月1日起启用新的《证书》。
二、此前我局核发的码号批复文件和《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在规定使用期限内继续有效。码号使用单位在申请事项变更时将逐步换发新证。
三、请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与码号使用单位签定接入协议时,核对《证书》原件,并登录电信业务资源综合管理系统(http://www.miinac.gov.cn/)核实相关信息。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