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申办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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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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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企业;
(2)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监理所需的计算机、仪器、仪表等设备;
(4) 符合所申请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评定标准。
2、申办程序:
(1)新设立的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到省通信管理局办理通信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手续。
(2)省通信管理局根据申请材料及实地考察,对企业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资金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
3、申办单位应向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的资料:
(1)《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技术、经济人员的职称证书及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6)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企业在册人员名单或企业人员聘任证书。